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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货币(digital money)暂无统一定义,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认为数字货币是一种价值的数据表现形式,通过数据交易并发挥交易媒介、记账单位及价值存储的功能。

法定数字货币应隶属于数字货币的一种形式,而当前市面上普遍的比特币(BTC)、莱特币(LTC)、以太坊(ETH)等币种是典型的数字货币,却非法定数字货币。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已经在全球先行先试,2017年已在央行的数字票据交易平台进行了测试,配合央行数字货币测试的机构包括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浦发银行等五家金融机构。

 

数字货币的主要特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几乎所有数字货币均基于区块链与去中心化技术。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在支付结算方面表现出不依赖第三方机构,本质是一个公开可查的,由整个分布式网络维护的数字总账,称之为“区块链”。

 

第二,在发行与生产方面。数字货币的本质就是在一个相互验证的公开记账系统上记账,在一定算法的模式下,找出符合条件的一串随机代码,然后将这串代码同其他交易信息打包成一个区块,记录在这个帐本里,这样就获得了一定数量的数字货币。

 

第三,法定数字货币与传统数字货币的区别。法定数字货币以国家信用为价值支撑,具有非法定数字货币无法比拟的优势,法定数字货币有价值锚定。此外,法定数字货币有信用创造功能,从而对经济有实质作用。

 

目前非法定数字货币的根本缺陷都是没有国家信用作为担保,难以获得所有参与者的认可,只能作为一种交易性数字资产。

(微信订阅号:李虹含,IDyingtonghuo518,邮箱:honghan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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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虹含

李虹含

123篇文章 5年前更新

金融学博士后,原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所研究员,对外经贸大学等多所高校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新华社特约经济分析师。 历任高校与培训机构讲师,曾任某股份制银行总行资产管理部、分行金融市场部产品经理、风险经理多个岗位,在《金融研究》《人民日报》《半月谈》《中国社会科学报》《中国金融》《金融时报》《银行家》等权威报刊发表文章一百余篇,主持国家级课题多项,获2016、2017年中国银行业发展研究优秀成果二、三等奖,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湖北省财政厅表彰多次。 央视财经、人民网、新华社、新浪、腾讯、搜狐、网易、虎嗅、钛媒体、36氪等多家主流财经媒体专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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