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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以下简称资管新规)。资管新规对包括银行、基金、信托、保险、证券、期货等资管行业均会产生了较大影响。

尽管公募基金在产品设计、经营管理方面最为符合资管新规的要求,但是由于近期金融市场风险加剧,挤泡沫成为常态化,部分公募基金的净值波动也在资管新规后形成了较大下跌,而且部分公募基金投资的债券出现了违约,导致部分公募基金投资者的投诉。因此,近日多家基金公司都接到当地证监局通知,敦促基金、券商等资产管理监管在6月底之前上报资管新规整改计划,且自8月起每月报送整改进度表。此次自主上报整改计划拟从封闭期小于3个月之内的短期理财基金以及开放式分级、多层嵌套专户等产品着手。

2018年6月25日,继分级基金受到监管层严厉问责之后,监管层再次出手,要求不符合资管新规要求的资管产品上报整改计划。

这标志着即使是资管新规中被认为最为合规的公募基金业务也面临着具大的整改压力,金融去杠杆、防风险仍将不断继续

截止2018年3月31日,公募基金管理机构管理的总规模为12.37万亿、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专户业务规模13.08万亿。

那么资管新规怎样影响公募基金去杠杆和挤泡沫?公募基金有哪些方面不符合资管新规的要求?未来公募基金的发展又将走向何方?

一、资管新规对公募基金的影响

1、对公募基金产品层次的影响

资管新规对公募基金直接影响首先体现在产品层面,其在投资范围、投资比例、产品分级等方面的规定均对公募基金有不同程度的影响。主要包括:

 1.FOF投资单只公募基金的比例由20%降低到10%

 2. 公募基金不得分级,过渡期后分级不能存续

 3. 公募基金需经审批才能投资未上市股权,直接投资于未上市 公司股权(pre-ipo企业)的封闭式基金的将会终结。

2、公募基金投资组合的流动性管理

流动性控制作为调配市场信心与信用风险的最有效手段,为了防止挤兑造成的金融市场风险。作为对投资组合集中度的控制要求,《资管新规》进一步更新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公开募集基金中基金指引》等现行法律和政策下的资产组合要求。资管新规强调的是“证券市值”,而运作管理办法强调“证券”,这里应该是包含“证券数量”和“证券市值”两个维度进行控制,鉴于此处运作管理办法明显严于资管新规,所以对基金公司而言并无变化。但是由于近期市场下跌严重,引起了挤提风险,造成了监管部门对基金公司产品的关注。

3、银行资管子公司将对公募基金发展形成具大挑战

根据资管新规,过渡期后,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质的商业银行(共27家)应当设立子公司开展资管业务。资管新规落地后,银行资管子公司的设立随之快速推进,3个月内,已有8家银行公告将设立资管子公司。早在2015年,光大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就已陆续通过设立资管子公司的董事会决议,拟定注册资本在10亿元至80亿元不等,此外还有兴业银行、民生银行等数家银行正在筹备或设计方案。

按照资管新规的安排,预计未来银行资管牌照将允许银行银行资管公司从事公募、私募类业务,其中银行资管公募类业务基本上可以覆盖公募基金所有主营业务,将对公募基金形成较大的冲击,银行资管业务有可能在公募基金公司形成竞争形势。

二、公募基金为何会遭遇证监会的调查?

1、宏观层面:公募基金投资频频踩雷,导致投资者投资风险

随着经济新常态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进一步深入,目前金融挤泡沫去杠杆的速度不断加快,两高一盛行业、虚增业绩、无实体支撑的行业均处于挤泡沫的首当其中位置。债券投资当中,部分公募基金投资的债券出现违约,导致公募基金净值大幅下滑,许多投资者未获得预期收益。

2018年1月起至2018年6月24日,违约债券数量共计30支,涉及主及19家,从总体上看,自2014年至2018年,违约债券数量共计177只,涉及违约主体98家,累计违约金额总计高达826.09亿元,本年度违约比例占到中国2014年来债券市场违约数量的10%。从历年违约金额统计来看,2016年违约金额最高,达到321.59亿元,今年有望超越2016年,成为信用债偿付违约高峰期,半年未到,截止6月19日,违约债券金额也达到146.03亿元。

债券违约潮的到来,将使固定收益类公募基金的投资遭遇困境,特别是当前已触及违约风险的固定收益类产品,未来有可能遭遇投资者的质疑,有可能形成较大风险。

2、产品设计层面:不允许分级基金

目前,公募基金大部分产品存在分级设计,分级产品在公募基金在征求意见稿中“金融机构不得再发行或者续期违反本意见规定的资产管理产品”中的“续期”改为“存续”,分级基金是违反本规定的产品,但绝大多数分级是永续产品,无需“续期”,现在改为不得“存续”。明确了分级基金在过渡期后将终结。当前折价分级A基金已遭遇监管部门的多次问询和关注。

同时,资管新规中要求,资产管理产品分为固定收益、混合类、权益类、金融衍生品类四种,这四种产品中每种产品投资某类资产的比例均有限制。从目前公募基金的投资范围来看,基本涵盖上述产品,但在投资比例上少有公募基金完全满足资管新规要求。

3、产品估值方法应该从摊余成本法过渡至市值法

短期理财固定收益债券型基金不应采用摊余成本估值法。短期理财基金投资范围与货币基金的比较相似,但其能够投资的债券久期更长,信用等级更低,而且所投资资产存在活跃交易市场,对于这种债券型基金不应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

使用摊余成本法对产品收益率的曲线会比较稳定,但是使用资管新规要求的成本法进行估值将会使产品的收益率曲线波动较大,容易影响客户的投资情绪,在金融市场不稳定,或出现大幅下跌时,将造成大量的赎回,影响金融市场的稳定性。

三、公募基金在资管新规后的发展前景

由于公募基金仍然是资产管理机构当中最合规的产品品类,公募基金未来五年将实现高速增长从发展基础来看,公募基金在资产管理行业中具有最强的制度优势。

国内不同类型金融机构资产规模总体均保持正増长的良好发展态势,但是不同类型金融机构发展特征的差异化程度较大。从事高风险市场投资管理的公募、券商及证券私募相关机构的发展情况明显与证券市场的波动相关,信托公司在业务领域覆盖全面的优势不断受到基金子公司和证券公司的竞争。

商业银行资管子公司业务开展将类似于公募基金公司业务模式,同时对信托、私募公司的业务发展形成挑战,但对公募基金业务的发展仍然需紧随学习。

从各类开展资产管理业务金融机构的特点和优势分析来看,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和信托有较强的交易执行能为和投资管理能力,公募基金在产品供应、产品整合,投资体系、客户体系上强于银行等资管机构。

不同资产管理机构的业务能力差异见下表1中所示,公募基金具有时候对较大的优势。

从优势上看,一方面:公募基金具有募集资金的优势,可以灵活推出覆盖证券市场各资产类型的基金产品进行资金的公开募集,或是利用专户定向服务机构和高净值客户,并且在代销渠道方面构建了较完善的合作网络,已基本形成了覆盖银行、第三方支付,互联网金融公司等机构的线上线下代销全渠道。

另一方面:在其它大型资管机构普遍存在刚性兑付压力的情况下,公募基金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已基本甩开负债端刚兑的包袱,运作上相对更透明和规范。此外,非公开募集资本的专户和企业年金业务也将继续快速发展,全国社保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仍会是非公募业务主要委托人,并且有望进一步打开养老资金市场。

未来,结合直接融资快速发展的宏观背景,各基金公司根据其自身特点和优势,将呈现差异化、专业化的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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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虹含

李虹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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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博士后,原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所研究员,对外经贸大学等多所高校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新华社特约经济分析师。 历任高校与培训机构讲师,曾任某股份制银行总行资产管理部、分行金融市场部产品经理、风险经理多个岗位,在《金融研究》《人民日报》《半月谈》《中国社会科学报》《中国金融》《金融时报》《银行家》等权威报刊发表文章一百余篇,主持国家级课题多项,获2016、2017年中国银行业发展研究优秀成果二、三等奖,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湖北省财政厅表彰多次。 央视财经、人民网、新华社、新浪、腾讯、搜狐、网易、虎嗅、钛媒体、36氪等多家主流财经媒体专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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